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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决议》的通知

  • 2020-12-01 14:55:59
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决议》的通知

赣价协[2020]25号

各设区市协会联络处(协会)、各会员单位: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于20201118日在南昌市召开,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通过了大会决议,现将《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决议》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决议
 
2020年11月19日
 
抄报:中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综合委员会
江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抄送: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附件: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暨换届大会决议
 
20201118日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大会通过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听取和审议周荣彪同志代表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报告内容翔实具体,讲成绩不夸张,讲问题不遮盖,符合我会实际,一致同意通过。
二、大会通过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余镇龙副会长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能够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会计有关法规的规定运作,年年都通过了省审计厅和省民政厅指定的会计事务所的财务审计,一致同意通过。
三、大会通过了《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章程》修改说明及其修订案
为充分体现理事和常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办会,从严治会,在《协会章程》增加了党建相关内容: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西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中国共产党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综合委员会,接受中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党支部指导党务工作;取消了荣誉会员,增加了授予往届负责人“荣誉会长”称号,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顾问;完善了入会程序,明确了协会分支机构的性质和任务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和协会资产管理等。会议认为:《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章程》修订案符合我会实际,一致同意通过。
四、大会通过了《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修改说明及其修订案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修改说明及其修订案,办法是根据江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全省性行业协会现行会员、会费管理有关规定,参照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结合本协会特点和实际进行修订,会员管理办法对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入会条件进行了完善,增加了不予批准入会情形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增加了会员服务内容和会员自律项。会费管理办法对会费标准进行了调整,甲级咨询企业根据中价协标准执行,乙级咨询企业及其他会员调整为4000/年,调整了交纳会费办法,增加了网上支付宝交纳,交纳时间调整为每年六月底前,完善了会员服务内容;增加了会费减免项和会员资格与交纳会费的关系。会议认为:《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修订案符合我会实际,一致同意通过。
五、选举产生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负责人
江西省工程造价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换届大会,按照协会第四届理事会选举办法,表决选举产生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协会负责人。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由202名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68名常务理事组成,邵重景当选为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当选副会长(以姓氏拼音排序)的是:杜晓玲、胡秀茂、胡永忠、赖星华、李茂龙、林利平、熊俊、余春萍、周晓,刘伟当选为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