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价值增值的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影响因素及创新路径分析
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刘伟王永祥 陈燕 李可
摘要:对传统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进行创新,对实现建设项目目标、提高项目价值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中的发包方式、合同类型、业主方管理方式、项目采购方式的逻辑结构进行分析,基于工程项目价值增值,分析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过程中价值增值的关键因素,运用矩阵判别法和价值增值法,对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创新路径设计过程进行具体分析,最终形成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创新设计流程,并针对项目进度、成本目标增值进行估计。期望通过对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决策分析和创新设计流程的优化研究,达到工程项目价值增值的目的。
关键词:EPC模式;工程项目交易模式;价值增值;创新路径
1 引言
工程建设实践表明,对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工程交易模式的选择不仅决定着承包商的数量,而且决定着项目的管理模式以及组织结构,合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任务分配等也是基于此来划分的,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选择是项目的战略问题,对整个建设项目的实施有决定性的影响。正因如此,将交易方式、合同类型和业主方管理方式纳入同一个框架进行整体优化设计,具有科学意义。
2006年,王卓甫教授(2006)[1]在其专著《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创新》中首先明确提出“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概念,他最早是从工程项目交易视角来系统的研究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同年,王卓甫教授及其研究团队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建设工程交易理论与交易模式”,在该基金成果中, 王卓甫, 杨高升等(2010)[2]将工程交易模式重新界定为:工程交易方式、合同类型和业主方管理方式组合的总称。在国外,没有人明确提出工程交易模式的概念,但是很多研究例如Oyetunji和Anderson(2003)[3]也均将工程交易方式、合同计价方式和业主方管理方式放在一起进行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已十分丰富。在工程交易方式、合同类型和业主方管理方式三者中,交易方式往往被视为工程交易模式的核心。
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创新研究中最著名的成果之一是美国Thomsens等人提出的CM 模式/方式,其最大优势是可缩短工程建设工期。王卓甫等 (2010)[2]以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提出了工程交易模式设计的理念,分析了工程交易模式设计影响因素,对工程交易模式进行了谱分析,探讨建立工程交易模式可行集和对交易模式可行集进行决策分析的理论和方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在本世纪初开发了建筑信息模型(BIM)。在传统联合体承包的基础上,借助 BIM 这一工具,将各参建方整合在一个平台上,提出了IPD,其最大优势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使工程信息和技术共享,实现设计施工、不同参与主体,以及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等的全方位融合,解决了传统交易模式中建设信息不对称、技术与管理分割等阻碍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优化的问题。CMR、IPD的出现,使人们在考虑项目交易方式选择时增加了两个选项。但是我们还需结合中国具体国情,通过研究,创新工程项目交易模式,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对传统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进行创新,对实现建设项目目标、提高项目价值具有重要意义[4]。通过对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中的发包方式、合同类型、业主方管理方式、项目采购方式的逻辑结构进行分析,基于工程项目价值增值,分析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过程中价值增值的关键因素,运用矩阵判别法和价值增值法,对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创新路径设计过程进行具体分析,最终形成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创新设计流程[5-61。期望通过对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创新设计流程的优化研究,达到工程项目价值增值的目的。
2 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逻辑结构
2.1 发包方式
与传统设计施工相分离的DBB交易模式相比,EPC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将设计施工相融合,并发包给一个承包商。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应用优化技术(包括工程和管理的优化技术),进行设计与施工的整体优化,达到缩短工期、降低成本等目的,进而促进项目增值。但这并不意味着,采用EPC模式可以对所有的工程项目产生增值效果,对于特定的工程项目,是否采用EPC模式和是否需要对传统EPC模式进行优化创新,需要结合项目具体条件作出科学分析。对一个具体工程项目而言,交易方式、合同类型和业主方管理方式的匹配性和合理性极大地影响着项目实施效率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2.2 合同类型
传统上,EPC工程项目与固定总价合同相关联,并认为仅适用于不确定较小的工程,如FIDIC编织的“银皮书”(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中就有类似的说明。现今,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趋于不确定因素较多,不满足于传统定义下EPC工程项目的本质特征与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并,而在于设计、施工、采购相融合之后,促进工程建设更经济可靠,实现项目价值增值等目标。
2.3 业主方管理方式
EPC项目中,业主通过功能招标和总承包商建立合同关系,将大部分风险转移给工程总承包商,业主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小,对业主来说,有一个对工程整体功能负责的总承包商,项目的责任体系是完备的。有利于业主对项目目标的控制。对于总承包商来说,项目实现了设计、施工和采购的统一计划、协调和实施,促进了项目的集成管理,实现项目目标的统一。对业主方而言,客观上需要提出交易增值的一种优化分配方案,既可充分调动承包方优化工程或对应项目风险的积极性,又能尽可能减少自己的支付,即通过交易增值的合理分配实现承包双方“共赢”。总之,交易增值是承发包方项目博弈的结果。为使承发包方达到“共赢”,客观上需要对交易增值进行合理分配。
2.4 项目采购方式
我国通常采用的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及其它采购,招标作为一种常用的方式,已被广泛地使用。对于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工程分包(暂估价除外)采购方式的选择,是工程总承包商的经营自主行为,可以选择招标,也可以选择非招标,如果选择招标,也是自愿招标项目。
3 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增值因素分析
传统上,项目目标是指“铁三角”如图1所示,即工期、成本和质量。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在对任一目标做出改变都必须考虑对其他两个目标的影响,在目标优化时也需要考虑目标的系统优化,才能使项目整体上达到最成功状态。而项目增值指的是,在保证质量要求不变的条件下的增值,即本文主要考虑进度和成本两个目标。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项目的总目标其实就可归结为“项目增值”,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就是要实现项目目标增值,达到项目成功[7]。项目目标、项目成功和项目绩效等概念可以通过项目增值联系起来,如图2所示。
图1 三大目标的关系
图2 项目目标、项目绩效、项目增值与项目成功的关系
对采用EPC交易模式进行建设的项目主要参与方为业主,总承包单位,设计、采购、施工分包单位,监理管理等,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相关者在不同程度上都需要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不同参与方有不同的项目管理目标和责任定位,其中总承包单位因其承担最大的责任和义务在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基于项目增值视角,其实行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引发的增值可以分解为成本目标增值和进度目标增值,如图3所示。由此,可从成本和进度两方面来以EPC与DBB方式为代表分析其相比较而言的潜在优势,辨识其增值途径[8-9]。
图3 工程项目增值分解
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与DBB交易模式的显著特征包括两方面:一是设计施工的一体化;二是合同关系的单一性,即工程仅存在业主方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商签订的总承包合同。这两方面的潜在增值优势又可以延伸出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相对于DBB交易模式的主要优点:设计施工由一个总承包商提供,降低了设计和施工之间责任难以分清所增加的业主方风险;设计施工一体化还有助于加快工程项目整体进度;在设计过程中可以更早的融入价值工程概念,通过双方协调合作使得设计成本更低;索赔和变更显著减少[10]。研究同样表明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也存在其缺点:设计施工的融合将使得业主方对工程项目的控制减少,最终产出与业主方预期存在差距;不容易开展竞争性招标,加大评标难度;期望绩效缺乏确定性;对业主的变更的灵活性降低。
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其价值增值为以DBB为基础的增值,影响因素为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主要要素: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合同与交易管理为基础产生。结合制度经济学与文献梳理,将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潜在增值途径与效果归纳为如图4所示。
图4 潜在增值途径及其效果
通过对主要影响因素对价值增值影响的分析与归纳,构建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发展动力的概念模型如图5所示。
图5 发展动力概念模型
对基于价值增值的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设计影响因素的问卷调查,该调查将工程交易模式的影响因素归纳为项目特性、业主方特性和工程建设环境3各方面。问卷调查对象对水利、建筑、交通等9家业主、施工、监理和研究单位。问卷调查主要采取封闭式,答案分为5个维度:非常不符合、有点不符合、基本符合、比较符合和非常符合。先通过对问卷调查的预测试,邀请专家学者对题项进行评价,对其增减提出修改意见。综合预测试结果和专家学者意见,对问卷调查进行修改,形成最终问卷。调查时间为2018年4月,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5份,回收问卷105份,其中部分问卷的信息缺失,无法进行详细统计,因此予以剔除,有效问卷90份,占总发放问卷的85.71%。
通过对变量的Cronbach’s Alpha进行分析,各系数均大于0.8,因子荷载最低为0.64,VE均大于0.6,说明所选题项对于问卷调查中的潜变量具有代表意义,其信度与效度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问卷数据信度和效度分析结果
序号
|
隐变量
|
Cronbach’s Alpha
|
VE
|
1
|
价值增值的需求
|
0.912
|
0.681
|
2
|
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的完善
|
0.876
|
0.719
|
3
|
总承包市场的有效竞争
|
0.805
|
0.619
|
4
|
业主、地方对传统模式的路径依赖
|
0.881
|
0.644
|
5
|
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发展
|
0.895
|
0.691
|
应用AMOS软件对概念模型的路径进行估计检验,结果见表2所示,由表2可知,p值都小于0.05,表明其路径都具有显著性。因此,对初始概念模型不需要进行修正,根据模型的计算结果,动力因素与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发展之间的效应见表3所示。
表3 概念模型参数估计及拟合优度指标
结构方程模型路径
|
标准化系数
|
S.E
|
C.P
|
P
|
标准化系数
|
JZ<--XQ
|
0.602
|
0.068
|
5.718
|
***
|
0.612
|
JZ<--FL
|
0.314
|
0.114
|
4.091
|
0.003
|
0.311
|
YL<--FL
|
0.351
|
0.091
|
3.679
|
0.002
|
0.495
|
YL<--JZ
|
0.281
|
0.104
|
3.921
|
0.01
|
0.286
|
FZ<--XQ
|
0.384
|
0.095
|
3.581
|
0.114
|
0.301
|
FZ<--JZ
|
0.251
|
0.132
|
4.729
|
***
|
0.132
|
FZ<--FL
|
0.334
|
0.105
|
5.116
|
0.034
|
0.213
|
FZ<--YL
|
0.391
|
0.144
|
4.291
|
0.039
|
0.391
|
拟合优度指标
|
CMIN/DF=1.219,GFI=0.914,CFI=0.891,RMSEA=0.046,NFI-0.912
|
根据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发展动力模型的计算结果,动力因素之间及其与EPC交易模式的发展的效应见表4。
表4 动力因素及其与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发展间关系的效应
|
价值增值的需求
|
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完善
|
总承包市场有效竞争
|
对传统模式的路径依赖
|
|||||||||
|
直接效应
|
间接效应
|
总效应
|
直接效应
|
间接效应
|
总效应
|
直接效应
|
间接效应
|
总效应
|
直接效应
|
间接效应
|
总效应
|
|
对传统模式的路径依赖
|
-
|
-
|
-
|
-0.56
|
-
|
-0.56
|
-
|
-
|
-
|
-
|
-
|
-
|
|
总承包市场的有效竞争
|
0.65
|
-
|
0.62
|
0.43
|
-
|
0.43
|
-
|
-
|
-
|
-
|
-
|
-
|
|
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发展
|
0.51
|
0.32
|
0.83
|
0.26
|
0.25
|
0.51
|
0.43
|
-
|
0.43
|
-0.23
|
-
|
-0.23
|
由表4可知,对传统模式的路径依赖阻碍了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发展,其直接效应为-0.23。此外,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对传统模式的路径依赖的直接效应为-0.56,因此可以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完善,降低对传统模式的路径依赖,从而达到提高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发展的目的。同时,价值增值的需求对于EO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发展的总效应达到0.83,其中直接效应0.51,说明价值增值视角下对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进行分析研究,有助于其发展。
4 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路径创新设计
4.1 总体设计流程
本文以EPC与DBB两种基本交易模式为基础,设计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路径创新的影响因素分析,整体创新设计流程如图6所示。
第一步,通过EPC与DBB工程项目,收集项目具体信息,通过历史数据初步确定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子模式;
第二步,对各个子模式的交易要素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和设计;
第三步,利用矩阵判别法对子模式进行判别分析;
第四步,若判别结果显示方案唯一,则确定交易模式;反之,进行目标价值增值分析;
第五步,将确定的交易子模式返回至方案集,并对下一个子模式继续继续分析;
第六步,当确定三个子模式时,流程结束。
图6 总体设计流程
4.2 矩阵判别分析
本文所探讨的增值指的是与DBB相较而言产生的增值,但增值的前提是工程项目的适用性,因此可以通过矩阵判别法对工程项目的适用性进行分析再对工程项目价值增值进行分析。因此对EPC交易模式与DBB交易模式进行矩阵判别分析如表5所示。
表5 基于影响因素的EPC-DBB判别矩阵
影响因素
|
EPC
|
DB
|
工程成熟度
|
✓
|
✓
|
工程规模
|
✓
|
✓
|
工程复杂程度
|
✓
|
✓
|
分包工程之间干涉程度
|
✓
|
✓
|
业主对投资控制的要求
|
✓
|
✓
|
业主对进度控制的要求
|
✓
|
✓
|
业主对质量控制的要求
|
✓
|
✓
|
业主风险偏好
|
✓
|
✓
|
业主对管理方式的偏好
|
✓
|
✓
|
业主的项目管理能力
|
✓
|
✓
|
工程地理位置
|
✓
|
✓
|
征地拆迁移民
|
✓
|
✓
|
工程所在地的政策法规
|
✓
|
✓
|
建筑市场发育程度
|
✕
|
✓
|
4.3 价值增值分析
价值增值分析是在工程项目完成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分析,因此在此主要考虑进度与成本两大目标。成本目标主要通过优化交易模式减少交易费用和生产费用而达到。进度目标则是通过优化交易模式减少工程项目的合同时间,如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可以采用设计、采购与施工一体化,与DBB相比则是产生了进度增值的目标,此外,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与DBB相比还节约了招标时间。因此,将影响因素归纳为交易客体、交易主体、交易管理、交易合同和交易环境五个方面,对表5的14个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分析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影响因素与价值增值效应,建立价值增值矩阵如表6所示。
表6基于影响因素的价值增值分析矩阵
影响因素
|
生产费用降低ΔC1
|
降低交易成本ΔC2
|
合同期限减少ΔT1
|
项目准备时间减少ΔT2
|
工程成熟度(x1)
|
a1,1
|
a2,1
|
a3,1
|
a4,1
|
工程规模(x2)
|
a1,2
|
a2,2
|
a3,2
|
a4,2
|
工程复杂程度(x3)
|
a1,3
|
a2,3
|
a3,3
|
a4,3
|
分包工程之间干涉程度(x4)
|
a1,4
|
a2,4
|
a3,4
|
a4,4
|
业主对投资控制的要求(x5)
|
a1,5
|
a2,5
|
a3,5
|
a4,5
|
业主对进度控制的要求(x6)
|
a1,6
|
a2,6
|
a3,6
|
a4,6
|
业主对质量控制的要求(x7)
|
a1,7
|
a2,7
|
a3,7
|
a4,7
|
业主风险偏好(x8)
|
a1,8
|
a2,8
|
a3,8
|
a4,8
|
业主对管理方式的偏好(x9)
|
a1,9
|
a2,9
|
a3,9
|
a4,9
|
业主的项目管理能力(x10)
|
a1,10
|
a2,10
|
a3,10
|
a4,10
|
工程地理位置(x11)
|
a1,11
|
a2,11
|
a3,11
|
a4,11
|
征地拆迁移民(x12)
|
a1,12
|
a2,12
|
a3,12
|
a4,12
|
工程所在地的政策法规(x13)
|
a1,13
|
a2,13
|
a3,13
|
a4,13
|
建筑市场发育程度(x14)
|
a1,14
|
a2,14
|
a3,14
|
a4,14
|
其中:ai,j=0表示有关,ai,j=1表示无关。
5 增值估计
5.1 生产费用降低ΔC1的估计
(1)
生产费用主要包括劳动力、材料、机械等费用的支出。这部分的相关因素包括工程项目基本特征和承包方。
(1)工程项目基本特征对生产费用的影响。基本特征包括工程成熟度和工程复杂性,其成熟度越高,则可以通过优化工程减少生产费用的支出;工程复杂度越高的情况下,优化工程满都越大,则生产费用会相应的提高。
(2)承包方对生产费用的影响。承包方对于工程量、工程难度等工程相关信息的掌握,影响其对于劳动力、材料和机械等部分的决策。实践表明,承包方对于工程项目的把控越精细,其对于生产费用的降低则越有利。
5.2 交易成本降低ΔC2的估计
(2)
交易成本包括合同前和合同后的交易成本两大部分。合同前的交易费用主要受工程项目基本特征等客观性因素的影响。而合同后的交易费用,在EPC出校门交易模式下,对于业主而言主要是监管费用。因此,交易成本降低主要由业主的监管组织方式也就是X9、X10中体现。
5.3 合同期限减少ΔT1的估计
(3)
合同期限的确定与工程项目基本特征、业主对进度的偏好等有关,即在表5中的X1、X2、X3、X6中集中体现。工程项目越成熟,则其合同期限的不确定性越小。实践表面,业主对进度的偏好对合同期限也占较大影响,通过缩短合同期限,较快达到项目增值的目的,
5.4 项目准备时间减少ΔT2的估计
(4)
在项目计划付诸实施之前,必须花一定时间和力量对项目班子和有关人员,包括项目发起者和业主进行宣传、说服和动员。营造有利于实施项目计划的气氛和环境。即进行项目实施准备。这与征地拆迁移民、分包商之间的协调、工程所在地的政策法规,同时工程的基本特征也对准备时间有一定的影响,其复杂程度和规模较大的情况下,工程项目的准备时间也会增加。此外,政策法规对总承包工程项目的不完善也会增加工程项目的准备时间。这部分与在表5中的X1、X2、X3、X4、X12、X13中集中体现
6 结论
通过对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分析,对其基本逻辑结构以及与价值增值的关系进行界定,本文研究的价值增值是基于DBB为代表的传统交易模式对比下的价值增值,主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下的成本目标和进度目标的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对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在对其流程进行设计,购机价值增值矩阵对成本目标和进度目标进行量化分析,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基本特征是设计、采购和施工的一体化,但我国现行的工程项目管理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许可、报备建案等环节是基于DBB传统交易模式而设定的,其各个环节环环相扣,设计和施工严格划分,不利于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实施,因此,需要对我国现行的工程项目管理程序做出调整使之适应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发展需要。其次,FIDIC条款中对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中业主权利的规定使得建设建立制度的定位不明确,监理与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关系、定位以及指责划分还需要完善。此外,现行的工程招标模式对于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推广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招标所提供的设计文件不足与作为投标依据,现行的预算定额的工程计价机制应重新设计,并鼓励招标模式的灵活性。
(2)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参与方能力不足。我国建设项目从业人员 对于EPC工程项目交易模式的知识匮乏,不同行业差距较大。项目业主对此知识的局限性导致了在实践中采用传统交易模式的决策。总承包企业的能力方面表现出诸多不足,未对信息化建设引起足够重视,复合型人才偏少,管理模式僵化,没有依据总承包交易模式而改进的现代化项目管理体系。
(3)咨询企业能力不足。在面对这种新型的工程项目交易模式,咨询企业特别是监理单位往往处于边缘化的境地,较少能够参与决策阶段的工作,因此,可以借鉴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做法,由政府或协会等颁布针对性的指导文件,以协助、规范业主、咨询企业开展计划、决策、实施等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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