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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 2023-07-03 13:29:26

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示范项目推动BIM技术应用,决定开展2023第一批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竣工项目。

二、申报主体:参与BIM技术应用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均可作为主体进行申报;建设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其他单位作为配合单位;其他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应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三、申报内容: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应用成果按应用阶段分为设计、施工、运维阶段,参评项目应至少申报设计、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并根据各阶段BIM技术应用点要求,完成相关材料上报。

四、申报时间:2023710日至731日。

五、申报材料江西省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二是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免责声明书等。项目BIM模型(交付标准按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信息模型(BIM)交付标准》(DBJ/T36-068-2021),单个模型大小不超过1GB),项目介绍PPT或演示视频。

六、有关要求通过示范评选的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BIM竣工模型归档。二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内的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核验申报单位的项目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资料报我厅。三是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在我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向社会公布江西省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名单。已入江西省2022年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不再申报。四是申报单位必须保证项目模型的原创性,一旦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以及作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我厅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人:厅科技设计处江菲

联系电话:0791-86399551

箱:1310407905@qq.com

附件:江西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629


附件1

江西省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

参评成果名称


申报单位(可联合申报)

企业类型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造价)

牵头单位



联合单位



联合单位



联合单位



联合单位



负责人


邮箱


办公电话


手机


通讯地址


工程名称


工程所在地


工程规模

面积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万元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BIM应用阶段


团队主要成员情况(限6人)

团队主要成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及主要职责

联系电话

























主要成果和创新(列举1-3项)


申报单位意见(盖公章)

(联合申报的项目,所有参评单位均需盖公章)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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